由于意外怀孕特别是第一次怀孕的来说是件很严重的事情,这些女性时常都会有迷茫,有无助,有恐惧。或许就是这些原因使让她们失去了做人流的最佳时间,这个时候引产就成为她们必要的选择了,不得不去面对了,但是,引产也是有一些条件限制的,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做引产,那么,哪些情况下必须要进行引产呢?临沂妇科医院专家向我们做了相关介绍。 一、女性必须进行引产的几种情况 1、患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:这种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的全身小血管开始收缩,经常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是能排出蛋白,可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有肯呢个在宫内就应经死亡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就应该引产。 2、患慢性肾炎的女性:因为有些女性本来就不适合怀孕,因为怀孕后对肾脏的要求更大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这样就十分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女性身体的恢复。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及时引产,早点结束分娩。 3、宫内死胎: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 4、羊水过多的孕妇: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的底会急骤升高,导致压迫孕妇的胃部,有时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这样的孕妇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 5、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:得这种疾病的患者,就会因为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然后还在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是很不好的,所以就要考虑引产。 6、用超声波等检查,这个时候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继续生存者,也应该立即引产。
二、引产前的注意事项
1、各种疾病的急性期。 2、患心、肝、肾等疾病不能负担手术者。 3、凝血机能障碍、严重贫血或过敏体质者。 4、子宫发育畸形、宫颈有瘢痕或粘连,阴道分娩困难者 5、生殖器急性炎症,24小时内体温37℃以上者。 三、引产最常见的三大对女性身体的伤害 引产所以会生发出诸多危害,主要是由于引产手术本身本来就过气,超过了人流的最好时间范围,从而无声无息导致引产危害大幅增加。下面我们罗列出引产的危害,让女性朋友更多的认识引产。 1、引产后产道损伤:在引产过程中由于宫缩较强,宫颈口小及弹性差,往往易出现产道损伤,如后穹窿、宫颈口裂伤及阴道裂伤等。此时应清楚暴露裂伤部位,立即缝合,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。 2、引产后出血:胎儿娩出后出血量达400毫升以上,称之为中期引产后出血。如果短时间内大量出血,病人会发生休克而危及生命,应入有条件的医院,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,共同治疗,以防止产后出血。【推荐阅读:意外怀孕了怎么办?】 3、子宫破裂,其原因是引产前未明确胎位或胎儿畸形,如脑积水、联体胎等,使分娩中胎儿下降受阻,但又不能从阴道娩出,最后导致子宫破裂,裂口多在子宫下段,因此处扩张后最薄;此外,如曾有人工流产术穿孔史,人工流产次数太多等,子宫壁上面有陈旧瘀痕,再次分娩时,由于强烈的子宫收缩,也容易发生子宫破裂;在引产时滥用催产素,由于剂量过大,造成子宫强烈收缩,使子宫颈口不能扩张开大,也可能发生子宫破裂。 四、引产术后的注意事项 1、无痛引产成功出院后注意休息、加强营养。 2、无痛引产后1个月内注意外阴部卫生,禁止性生活。 3、注意子宫收缩情况、流血多少、是否发烧等。 4、根据无痛引产经过情况,酌情使用子宫收缩药和抗生素,促进子宫复旧,减少出血,预防感染。 5、发现流血过多或感染时,要积极治疗。 6、休息1个月后,如果未发现异常即可恢复工作。 7、1个月后复查,过性生活应采取避孕。 专家提醒,无论用何种方法进行引,由于孕妇的孕周较长,胎儿较大,在引产中及引产后容易出现各种并发症,如引产可引起胎盘胎膜残留等。这些情况使得引产的风险大增,会对孕妇的生理和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。因此,孕妇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院,加强孕早期的诊断,尽早引产,引产术后加强护理,尽快让自己的身体得到恢复,把手术对身体的影响降到最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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